市教委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在主办单位和专业设置等方面存在的差异,对不同类型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不同的管理模式,理顺了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,完成了基础教育学科指导组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指导组、专业研修中心组的组建;分别制定并印发了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办法、考核办法、公共必修课培训意见、组建学科指导组等九个配套文件,并召开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。继续实施“特级教师行动计划”,坚持开办“星期六特级教师课堂”,充分发挥“特级教师工作室”的作用。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,规范对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,印发了《北京市幼儿园、中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、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同时,北京市教委完成了对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现状调研,并在广泛听取区县教委意见的基础上,与市人事局共同研究,提出了调整意见。下放评审权,由各区县组建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,负责完成本地区主要学科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人员的评审工作。11月底,完成市级评审工作,各区县评审工作整体进展顺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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